化州公共智慧停车项目(EPC)场地平整及硬底化工程专业分包邀标公告

化州公共智慧停车项目(EPC)场地平整及硬底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专业分包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现从本单位供应商库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 化州公共智慧停车项目(EPC)场地平整及硬底化工程

二、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及规模:

(1)建设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2)租赁平台配套的云资源及安全服务、网络服务;

(3)建设智慧停车指挥中心;

(4)建设路内智能停车基础设施:

(5)对化州市中心城区及平定镇、中垌镇、官桥镇、江湖镇等镇街约177条市政道路路段约13139个道路泊位(按实际规划为准),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建设地点为化州市主要公园广场、火车站及其它市属公有物业等配套的约11座公共停车场的约1875个停车场泊位(按实际规划为准),共15014个泊位(按实际规划为准)进行智能化改造。包括:建设前端低位视频感知设备及配套硬件(含无线视频桩系统、路牙机系统、地磁+PDA机系统);建设前端高位视频感知设备及配套硬件;建设前端视频桩停车管理设备及配套硬件设备;

(6)建设封闭停车场感知系统:共11个封闭停车场;

(7)建设充电桩子系统:建设充电车位共790个。其中,直流电充电车位554个、交流充电桩237个。

2招标内容:化州公共智慧停车项目场地平整及硬底化工程西堤中路与珠台路靠河岸段、滨江公园附近路边场地、京河西南路、京河东南路、低坡西路、康景体育馆北绿化带区域1、康景体育馆北绿化带区域2等区域的场地平整及硬底化工作,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工作内容以以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分包方式: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包材料、包措施、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及生活水电、包临时设施、包施工风险、包验收合格等不可预见因素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保险和工伤事故处理政府部门的各类通知单等一切费用,包利润、包物价上涨等形式由乙方按单价承包。乙方负责协调与解决和政府监管机关或任何第三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或行政处罚(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4、工程承包范围:

1)负责专业分包工程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预算文件编制等设计和后续服务工作。

2)负责本项目施工(包场地准备、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等)、采购、运输及安装最终交付使用、取证、保修、工程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含竣工图编制)、包结算等工作。

3)需要承担本项目建设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项目部建设费用、总包管理人员费用等。

三、投标人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配备建筑或市政专业建造师,同时配备专职安全员。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记录。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7、投标人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给他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请受邀标人到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化州市中山路42号)经营部现场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收到书面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不接受非受邀投标人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要求:

1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证书(原件)投标报价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如有)。   

六、投标报价须知:

1、工程结算原则:本项目的合同价为暂定价,结算价以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结算价为准。

2、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招标,最高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96%(即:投标报价下浮率>4.00%),投标报价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

3、本项目采用整体下浮的报价方式,即附件清单中综合单价均需按同一下浮率进行报价;

4、附件的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为初步设计的清单,工程量和单价都未确定,该清单的价格只为提供申请进度款使用。

5、结算价确定方式:

1)基准结算价:本分包合同的最终结算价以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最终审定的场地平整及硬底化工程结算金额为基准。

2)下浮规则:

本合同结算价= 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最终结算的场地平整及硬底化工程结算金额(已下浮总包单位中标下浮率)×(1 - 中标下浮率)。

即:以总包结算金额为基础,分包方按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最终合同结算价。

3)结算依据:

总包与建设单位的结算文件(如工程量确认单、竣工图、签证单、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结算书等)为分包结算的唯一依据

七、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开标结果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一致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八、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投递及项目评审时间:2025 7 24   10 30

九、开标地点: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化州市中山路42)三楼会议室

                           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2025 7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