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子项目一化南片区)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良光镇片区实施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专业分包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现从本单位供应商库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 化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子项目一化南片区)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良光镇片区实施工程
二、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6115.40 万元,概算建安费 4503.654685 万元。子项目一化南片区包括下郭街道、良光镇、同庆镇、杨梅镇、笪桥镇等五个镇街区域本项目拟在化州 市西南部片区下郭街道、良光镇、同庆镇、杨梅镇、笪桥镇等五个镇街区域范围内涉及 174 个自然村,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总体设计处理规模为 3229.9m³/d,服务人约 6.7 万人,,根据自然村实际情况采用厌氧池+资源化利用或庆氧池+人工地+资源化利用作为主体工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靠近城镇污水管网的区域,将有条件的农村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新建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渠长度180.76km ,管径 300 毫米排污管等配套处理设施)。
以上项目规模、施工内容为暂定,具体以经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中的实施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及支护工程、管网工程、人工湿地、道路破除及修改。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建设单位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临时设施、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等、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含竣工图编制)等工作。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工作内容以以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分包方式:本工程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包措施、包材料、包设备、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及生活水电、包临时设施、包施工风险、包验收合格等,不可预见因素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保险和工伤事故处理政府部门的各类通知单等一切费用,包利润、包物价上涨等形式由乙方按综合单价承包。乙方负责协调与解决和政府监管机关或任何第三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或行政处罚(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4、工程承包范围:
(1)负责专业分包工程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预算文件编制等设计和后续服务工作。
(2)负责本项目施工(包场地准备、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等)、采购、运输及安装最终交付使用、取证、保修、工程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含竣工图编制)、包结算等工作。
(3)需要承担本项目建设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项目部建设费用、总包管理人员费用等。
三、投标人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配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同时配备专职安全员。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记录。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7、投标人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给他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请受邀标人到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化州市中山路42号)经营部现场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收到书面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不接受非受邀投标人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要求:
1、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证书(原件)投标报价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等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如有)。
六、招标文件计价方式说明
计价原则:
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不含税):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的计价方式。投标人须根据邀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单价包含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每一项综合单价,均应被视为已完全包含完成该清单项目所描述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风险、义务、责任和费用。
七、投标报价须知:
1、工程结算原则:本项目的合同价为暂定价,结算价以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结算价为准。
2、招标控制价:25148444.42元
3、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招标,最高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96%(即:投标报价下浮率>4.00%),投标报价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清单见附件)。
4、本项目采用整体下浮的报价方式,即附件清单中综合单价均需按同一下浮率进行报价;
5、附件的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为概算的清单,工程量和单价都未确定,该清单的价格只为提供申请进度款使用。
6、结算价确定方式:
(1)基准结算价:本分包合同的最终结算价以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最终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基准。
(2)下浮规则:
本合同结算价= Σ [ (清单项综合单价 × (1 - 中标下浮率)) × 业主确认工程量 ]×1.09(税率)
其中:
Σ: 表示对良光镇片区内所有最终结算清单项的求和。
清单项综合单价:指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最终结算清单中良光镇片区项下的各清单项原始综合单价(已下浮总包单位的中标下浮率)。
中标下浮率:指分包单位在投标时承诺的下浮比率
业主确认工程量:指业主(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最终结算时确认的、对应于该清单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
(3)结算依据:
总包与建设单位的结算文件(如工程量确认单、竣工图、签证单、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结算书等)为分包结算的唯一依据。
八、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开标结果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一致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九、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投递及项目评审时间:2025年 8 月 11日 10时 30 分。
十、开标地点: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化州市中山路42号)三楼会议室。
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2025年 8 月 1 日